日前,經國務院同意,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出臺《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(2025年本)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(2025年本)》),報請國務院審定同意后發布實施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目錄對西部地區從事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,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政策之一。目錄界定了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產業范圍,是企業能否享受該政策的主要依據,也是引導西部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重要文件,上一版本是2020年本。此次修訂出臺的《目錄(2025年本)》,保持了原有結構框架和主要內容基本穩定。《目錄(2025年本)》的第一部分繼續援引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中的鼓勵類產業和《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》,并明確以上目錄如修訂將按新修訂版本執行。第二部分繼續按西部地區12省(區、市)分列,在各省(區、市)現有條目基礎上適當增減和修改有關內容。修訂后,按省份分列的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共564條,相比2020年本凈增加29條、增幅5.4%,增加的條目主要集中在特色農牧、電子信息、資源精深加工、裝備制造等領域。其中云南省把不定型、耐用、節能環保耐火材料研發生產被列為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。